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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西灵石刘浩--黄光裕再提管辖权异议 4股民索赔700万案再被拖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个好友    时间: 2011-12-8 09:00
标题: 山西灵石刘浩--黄光裕再提管辖权异议 4股民索赔700万案再被拖
山西灵石刘浩--黄光裕再提管辖权异议 4股民索赔700万案再被拖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昨日(12月6日)又有新动向。
  4名起诉黄光裕一方的股民的代理律师张远忠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微博)》透露,本定于12月15日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该案,由于黄光裕方面突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而再次推迟。张远忠认为,黄光裕方面此举或因中国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对内幕交易“零容忍”言论所致。
  股民代理律师:掌握充足证据
  此前张远忠在其个人网站上透露,4名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将在12月15日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外,他还透露,法院在发开庭传票的同时,还发了《限期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该案件被称为我国 “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此次是本案的第二轮诉讼。
  此前,9月6日该案首次开庭(《每日经济新闻》曾作报道)。原告方股民李岩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其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余元,同时申请增加其另两次交易的损失共计几十万元。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称合议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合议。
  9月16日,原告方突然撤诉,张远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是基于诉讼策略的需要。他同时也已经进行了第二轮诉讼的准备。9月20日,第二批4名股民索赔的起诉材料被送达法院。这一次,李岩的索赔金额达89万余元,其他3名股民索赔内容与李岩基本相同。
  “新的诉讼请求将不再简单按照实际损失值来计算,而是以可得利益损失来计算,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利息之和。”张远忠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4名股民的索赔总额达700余万元。
  他同时还透露,相关的证据准备齐全,只待开庭,且手中已掌握非常充足的证据,“完全有把握能让法院支持我们的观点。”
  黄光裕再提管辖权异议
  让张远忠感到意外的是,临近开庭,黄光裕方面突然提出了管辖异议,称本案不属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使得本案的审理进一步推迟。
  据张远忠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这已经是黄光裕方面第二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在第一轮诉讼前,黄光裕方面提出过,但后来又撤回了。”
  究其原因,张远忠表示,他当时了解的情况是,黄光裕方面想尽快把案子审完,“不拖时间了”。而此次重新提出此项异议,被张远忠认为是黄光裕方面拖延时间,以避开中国证监会最近“严查”内幕交易的“风头”。
  不久之前,证监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截至11月底,证监会共立案调查案件82起,其中内幕交易39起;启动非正式调查105起,其中内幕交易63起;年内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6起,其中内幕交易12起。
  而据有关媒体报道,12月1日,中国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在某公开场合表示,“小偷从菜市场偷一棵白菜”与“有人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内幕交易)”实质是一样的。他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仍然是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证监会对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并购重组委还开出了首例罚单。由于在借用他人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况下,没有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证监会对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建敏实行解聘。
  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由于此前已经提起过管辖权异议并撤回,黄光裕方面此次被法院裁定许可的可能性较小。对于是否受到证监会“严打”的影响,谢会生表示不好判断,他认为,可能是因为黄光裕方面尚未做好诉讼准备,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争取时间,或者是基于其他诉讼策略考虑。
  “按照程序,法院将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进行审理,但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就不好说了。”张远忠表示,希望法院在此项审理上速度能快一些。
  数天前,针对第二轮诉讼,黄光裕一方的代理律师曾对媒体称案件走向、结果等均无法预料。《每日经济新闻》昨日就上述情况试图采访黄家相关人士,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尽管该案广受社会关注,但业内人士表示对该案的最终走势难以判断。
  谢会生表示,具体适用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时,内幕交易民事案件的管辖、内幕交易行为引发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赔偿大小的确定等等,目前都还存有争议。据了解,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制定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一旦出台,将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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