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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权下的大笑话!----离谱的同号政府红头文件两个版本内容! [打印本页]

作者: 404654179    时间: 2012-2-23 20:13
标题: 强权下的大笑话!----离谱的同号政府红头文件两个版本内容!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2月18日讯:4岁幼儿鑫鑫在"南安市六艺·树人幼儿园"饭后死亡,园长陈灵钦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网上通缉,后被抓获关进看守所,其所在的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被吊销(2011年1月1日A4版、9月16日A11版曾作报道)。
昨日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幼儿一方进行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赔80万元。昨日上午,南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期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被告双方都持有一份南安市政府发的同号文件(南政文【2011】78号),但版本却不同,存有15处差异。而这份文件是南安市政府关于南安市六艺·树人幼儿园2010年"12·29"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详见http://qz.fjsen.com/2012-02/18/content_7854984.htm
事实其实已经非常清楚了,幼儿原就患有急性支气管哮喘(庭审时幼儿园方已经找到幼儿死前专治过敏性急性支气管哮喘的服药记录),但是家长没有如实告诉幼儿园导致的幼儿意外死亡事故。可是幼儿家长的背景(该案家属方有省人大代表,有团委书记,有司法干部),动用各种关系把幼儿园做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把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关进看守所,同时起诉获得80万元的高额赔偿。
可是,你把人家硬做成刑事案,是需要政府红头文件的呀。如此,才能合理解释这么一个离谱的同一批文,两个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离奇南政文【2011】78号。也才能合理解释,为什么2010年的事故,幼儿家属一直拖延不做民事诉讼,而是让幼儿园法定代表了关在拘留所。换任何一个正常的幼儿家属,在孩子出事故后,可能拖延一年多才开始打官司要求赔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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