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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10月1日起门诊看感冒等小病也可报销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09-9-16 02:14
标题: 惠州:10月1日起门诊看感冒等小病也可报销
惠州407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终于等来了门诊报销待遇,意味着参保人到门诊看感冒等小病也可享受报销了,职工医保参保人最高一年可报销800元。本月底前,参保人应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机构,逾期未选的,将自动默认选定医疗机构。要点提示
个人不必另缴费
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办理参保手续,不需另行缴费。
●需先选定门诊定点机构
参保人应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即门诊定点机构)。
参保人到非选定门诊(由门诊定点机构转诊或急诊的除外),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门诊定点机构选定后一年内原则不变
但如参保人出现特殊情况可允许变更一次,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惠州将有多少人受益
惠及约407万参保人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7月份,新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首先将职工(含退休人员)、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定点报销制度将从10月1日正式执行。据了解,参保人享受门诊报销,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办理参保手续,不需另行缴费。
据不完全统计,医保门诊统筹的实施将惠及约407万参保人,其中职工医保约72万人,居民医保约335万人,每年将支付约1.5亿元。
可否变更门诊定点机构
每年只允许变更一次
按照规定,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应当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医院作为定点。即,参保居民应就近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含所辖行政村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统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参保职工可选择一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二级、三级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
“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保持不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但参保人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但是每年只允许变更一次。
该负责人同时还提醒,如非急诊或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选定参保人到非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急诊是否只能去自选定点
可至本市其他定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2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居民医保按不同的投保档有不同的报销标准,缴费标准越高报销额也就越高。”该负责人举例说,居民医保A档的投保标准为每年20元,报销标准为年限额200元,次限额12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5%。而C档的投保标准为每年120元,相应的报销标准也提高,年限额600元,次限额6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
“不管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均减少10个百分点,但年限额和次限额不变。”该负责人说。
转诊后的医疗费用咋结
到自选定点报销
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定点机构门诊、住院或配药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部分,可由个人账户(即医保卡)或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参保人经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该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持有效票据到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按规定报销。
此外,针对一些退休人员在异地安家,或者一些派驻机构参保人的门诊待遇,《办法》则作出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门诊医疗待遇按包干给门诊定点机构的费用一次性划入本人的金融账户。即参加职工医保的每人每年156元(每月13元),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每人每年20元、B档的每人每年30元、C档的每人每年100元。
市民声音
“如果以后,到门诊看个小病也能报销的话,对我们这些经常看门诊的病号来说,太实惠了。”
“我这个病用不着开刀住院,发作时到医院门诊做做牵引、推拿就好了。如果门诊能报销,那我就不用像现在每次要捱到受不了才去医院了。”
相关链接
门诊报销标准
1 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2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5%;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25%;每次支付限额为12元。
2 参加居民医保B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每次支付限额为20元。
3 参加居民医保C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6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每次支付限额为60元。
4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0%、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0个百分点;每次支付限额为120元。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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