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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乔贤:心系百姓 和谐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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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烈火重生
时间:
2012-7-10 20:07
标题:
乔贤:心系百姓 和谐邻里
本帖最后由 烈火重生 于 2012-7-10 20:10 编辑
乔贤:心系百姓
和谐邻里
【
人物背景
】
人物一:乔贤司法所所长韦钧文。
1965
年
12
月出生,
1986
年加入中国G.C.D,
1987
年
5
月参加工作,
2001
年起在上林县乔贤镇司法所工作,现任乔贤镇司法所所长。
10
多年的基层司法实践,他的足迹踏遍上林县乔贤镇山山水水、家家户户,把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送到群众心中,先后指导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400
多起,调解率达
100%
,调解成功率达
98.5%
,
2010
年被评为南宁市级
“
百名基层先进个人
”
,他的优秀事迹在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广西普法网均有报道。
人物二:乔贤派出所所长
蓝荣记
。
1968
年
8
月出生,
1990
年
1
月参加工作,
1998
年加入中国G.C.D,
199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先后在中可派出所、镇圩派出所、县城关派出所、县公安局政工科、澄泰派出所工作,担任过警区警长、副所长等职,
2011
年
11
月调任乔贤镇派出所所长。
10
多年扎根基层工作,他兢兢业业奋战在维护地方治安一线上,为各地安宁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1998
、1999、2000、2001、2007、2008、2009、2010年得到上林县公安局个人嘉奖;2004年获上林县人民政府嘉奖;2006年获南宁市公安局嘉奖;1999、2000、2001年评为镇圩乡优秀G.C.D员;2008、2009年评委澄泰乡优秀G.C.D员;在荣誉面前,他戒骄戒躁,“任一方职务,保一方平安”是他工作的座右铭。
一、
土地纠纷理还乱
判断树龄见分晓
6
月
22
日
,在乔贤司法所和乔贤派出所两单位的通力合作下,通过判断树龄成功化解了一起疑难土地纠纷,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事件起因于乔贤镇绿浪村绿浪庄五队樊某和蒙某。樊某住房附近有一块长有数棵细叶桉树及其他杂木杂草土地,面积约
0.5
亩。
5
月
25
日
,蒙某及家人到该地除草,打算使用经营,樊某及家人上前阻止从而发生纠纷并形成打架斗殴,双方均受到轻伤,众邻居上前劝解才使斗殴得以停止,之后双方各召集人员准备再战,绿浪村调委会闻讯后及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劝解。虽然经过村委的多次劝解,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为避免出现更糟糕局面,绿浪调委会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
向上级部门汇报,要求乔贤司法所和乔贤派出所出面介入调解。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乔贤司法所会同乔贤派出所于当天介入调查,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同时通知绿浪村调委会、绿浪村绿浪庄经联社参加调解会。
调解会上,樊某称:该纠纷地离我家较近并一直是我管理,从
1996
年至
1997
年间在此地种过龙眼树及细叶桉树等,龙眼树不成活,还剩细叶桉树等作物。蒙某称:我于
1985
年在该地附近烧砖,我父亲叫我把烧得的砖拿到该地放置并以后在此地建房,我遂将
10000
块砖拿到该地放置。
2004
年搬走砖块,现还有约
200
块砖埋在地下。并且在
1985
年至
1988
年间,我在此地种植细叶桉树。樊某辩称:
1985
年,蒙某的父亲找我,要求把砖放在此地,当时我说可以临时放置。绿浪庄经联社称:此地是绿浪庄五队空闲地,对于空闲地处置,群众习惯谁先经营管理谁就继续使用。
综合以上情况,司法所、派出所提出调解方案:
1
、以该纠纷地中细叶桉树为调解依据,砍取最大一棵树,判断细叶桉树的种植时间。如在
1984
年至
1989
年间种植的,则此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林木归属蒙某。如在
1995
年至
1998
年间种植的,则此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林木归属樊某。如不在
1984
年至
1989
年间和
1995
年至
1998
年间种植的,则此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林木归绿浪庄五队集体所有。
2
、由乔贤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进行树龄认定。
双方当事人、绿浪调委会、绿浪庄经联社对调解方案都很满意。接着邀请乔贤镇林业站及有关人员都到纠纷现场,按调解方案进行实施。最后林业站工作人员报告,该纠纷地中最大的细叶桉树树龄为
15
年至
16
年,也就是
1996
年至
1997
年种植。司法所作出了处理意见:樊某与蒙某相争的纠纷地使用权及所有林木所有权归属樊某。如集体公益建设、调整土地、国家征用,需要用到此地的,樊某必须服从。双方事人均接受了处理意见,绿浪调解委、绿浪庄经联社及到场的群众也很满意。
二、
诚心用心耐心工作
说法说理说话服人
土地纠纷事件在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得到圆满解决,但之前由于纷争引起的一些摩擦,仍压在双方心里。为了打消双方彼此的怨气,创造社区邻居之间的和谐,
6
月
22
日
,乔贤派出所蓝所长与司法所韦所长再次携手来到绿浪庄,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和他们促膝长谈。在制造轻松和谐的氛围里,两所长从法律、法理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晓之以理,说之以情,对双方在该事件中存在的错误都一一进行分析点评,并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打开他们彼此的心结。两位所长的良苦用心,深深打动了当事人,他们为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感到很后悔,并愿意听从所长们的教诲,改正自己的错误。直到此时,两位所长才深深舒了口气,而当他们颠簸着回到乔贤镇上的时候,已是半夜
11
点多
……
三、事件小记
我是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是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和使命感使我深入去了解、发掘,在不断地了解到事件的事实和经过后,我不禁为这两位所长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智慧事迹所感动。虽然这件小事在他们的工作中不值一提,但两位所长所体现出来的“为民做实事、做好事”的精神却让我们为之振奋!试想,如果每一位公仆们都能像他们一样,怀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怀着一个百姓的事比天大的胸怀,那我们的事业如何不会蒸蒸日上?老百姓如何不感到幸福?我们的社会又如何会不和谐?
最后,祝那些扎根基层,把老百姓当自己的亲人,一心为民的所有“长”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安康!
作者:
啊飞
时间:
2012-7-11 09:43
蛋定......
作者:
覃淑磊
时间:
2012-7-11 18:33
感动!好感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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