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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宝宝刚满月就被遗弃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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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覃淑磊
时间:
2010-7-16 01:56
标题:
可怜宝宝刚满月就被遗弃出租屋
刚满月的她吃得香甜,浑不知自己成了孤儿。
遗弃出租屋女婴已转送至东莞市儿童福利院
其父母涉嫌构成遗弃罪
刚满月的她在襁褓里睡得香甜,浑不知自己成了孤儿。前日下午3时,她饥饿的啼哭声从清溪红棉广场一临时出租房传出,而狠心的父母不知何时早带着行李离开,只留下一包奶粉、两袋婴儿被服和一张写有联系电话的字条。
警方打通字条上其中一个电话,联系上女婴远在广西南宁的叔公,得知她是个私生女,父母均是20岁出头。至于孩子将来怎么办,对方称“得联系上她父亲农某再说。”昨日,清溪警方将这名弃婴转送至东莞市儿童福利院。
文/图 记者谢英君
年轻父母出租屋遗弃幼女
汤小姐是清溪镇红棉广场附近一栋出租屋的二手房东,本月12日,一名年轻男子租了楼里的205号临时房。13日,一名20岁上下的女孩也住进了205房。汤小姐注意到,该女子来时怀抱着一个婴儿。
前日下午3时,汤小姐在楼道里搞清洁的时候,隐约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她发现哭声从205房传出,在久久拍门没人应声的情况下,汤小姐取来后备钥匙,打开门后,只见床上摆着一个襁褓,里面裹着个哇哇大哭的女婴。屋里只有一包奶粉和两小袋婴儿被服,襁褓上还有张字条,上面留了个“农”字和两个电话号码。
汤小姐这才醒悟:这对年轻租客已经带着行李偷偷溜走了,却把尚在襁褓的孩子遗弃在出租屋里!她急忙打110报警求助。
被弃女婴原为私生女
当天接警的清溪三中派出所民警小姚立即拨打字条上面的电话号码。其中一个手机号码不通,另一个则是广西南宁的固定电话。拨通后,一名男子承认,女婴的父亲姓农,正在从东莞赶回南宁的路上,自己是农某的叔叔。
据悉,农某今年23岁,有一女友,两人尚未登记结婚,字条上的手机号码正是农某在东莞使用的号码。对于其弃女的行为,农某的叔叔似乎有些不以为然:“要不要是孩子他爸的事,何况现在我也联系不上他啊!”随即他就将电话挂断了,民警小姚只好按规定将女婴暂时送到清溪人民医院代为照料。
女婴父母涉嫌构成遗弃罪
“遗弃孩子是违法的,女婴的父母涉嫌构成遗弃罪。”昨日,清溪警方对记者表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若罪名成立,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目前,我们还是想尽力联系其家长,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算了。”
前日晚上8时,记者在清溪人民医院看到了这名被父母遗弃的女婴。她精神很好,正咕嘟咕嘟地吸着奶瓶。“小家伙刚刚满月,初步检查其健康没问题。”负责照顾的护士告诉记者。
昨日上午,女婴被当地警方正式转送到东莞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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