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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寨幼儿园失火致一小孩遇难 幼儿园两负责人被判坐牢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0-9-5 09:05
标题: 山寨幼儿园失火致一小孩遇难 幼儿园两负责人被判坐牢
(北京讯) 北京朝阳区东坝乡一家“山寨”(无证)幼儿园失火,导致一名两周岁的小孩遇难。朝阳法院前天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幼儿园看管人李彦巧有期徒刑三年,以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幼儿园园长王荣花有期徒刑两年。  《京华时报》报道,事发时,李彦巧外出买菜、幼儿园园长王荣花在家休息,使得园内10名幼儿无人看管。园内幼儿玩取暖器引发火灾,九名幼儿及时脱险,一名遇难。
  据报道,2008年4月,王荣花在朝阳区东坝乡租用了一处有四间平房的农家小院,开办了名为“阳光乐园”的幼儿园,她自称“在教委有备案”。但教育主管部门表示,阳光乐园幼儿园不符合学前教育机构的标准,不是合法办学机构。
  东坝乡文教科出具证明,去年1月,朝阳区教委、安监局等部门对东坝乡的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检查。调查结果显示,阳光乐园幼儿园属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建议家长把孩子送到正规幼儿园。
  朝阳区消防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王荣花消除幼儿园的安全隐患。王荣花坦言自己只是把裸露的电线遮住,没做实质性整改。
  今年年初时,阳光乐园幼儿园只剩下十几个孩子,仅有的两名老师相继离开。当时,王荣花声带水肿,在家里休息。整个幼儿园的教学、卫生、饮食等,都交给她哥哥的女友李彦巧一人看管。
  42岁的李彦巧是去年12月初从老家张家口来北京的,她一直在幼儿园帮忙,每月工资800元人民币。
  李彦巧说,今年1月17日上午,只有10个孩子在园。其中一个孩子要吃饺子,她便答应下午加餐时包饺子,并自己提着篮子出门买菜。过后,幼儿园发生火患。
  此前的庭审中,王荣花和李彦巧互相推卸责任。王荣花说,她已经把幼儿园转给李彦巧,出了事故应由李彦巧承担责任。李彦巧则表示,自己只有小学文化,根本不懂管理学校,作为园长的王荣花明知她没有资质还雇用,应承担主要责任。
  前天下午2点,李彦巧刚被带进法庭,立即双膝跪地,放声大哭:“法官大人,请原谅我……”待她情绪稳定后,法官宣判称,李彦巧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她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前,李彦巧在接受采访时说,老家在内蒙古农村,丈夫八年前去世,她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经济非常困窘。  李彦巧听判后说,觉得对不起儿女,更对不起遇难者的家属。她苦诉:“我愿意一辈子赚钱赔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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