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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纪检监察机关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将在上林试点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0-10-11 17:10
标题: 纪检监察机关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将在上林试点
纪检监察机关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将在上林试点

来源:南宁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梁志瑜)昨日上午,南宁市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领导刘长林、周红波、邓金玉、周家斌、雷应敏出席会议。

      据悉,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从9月开始,至2011年初完成,分四步实施。市委、市政府将在上林县、隆安县进行工作试点,总结经验后向各县推广。

     市委副书记刘长林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强调,实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涉及领导体制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关系变化,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较强,各县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促进派驻机构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将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坚决防止出现纪检    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和实行统一管理以后监督、保障不力的“换汤不换药”现象。

     刘长林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一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思想统一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保障,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支持派驻机构做好体制转变、关系理顺、资源优化等方面的工作,为派驻机构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作不断完善。各派驻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角色变化和职能调整,努力探索新机制下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金玉宣读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南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市辖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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