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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儿子在学校遭受老师教鞭毒打,惨不忍睹 [打印本页]

作者: 失恋王    时间: 2010-11-19 12:17
标题: 儿子在学校遭受老师教鞭毒打,惨不忍睹
现在多挨老师教鞭,今后不挨警察警棍?江西新余市凌超艺术学校棍棒之下“屈”学生

     明天就是我10岁的儿子漆泽文在学校遭受老师教鞭毒打一个月的时间了,遭受皮肉之苦不说,最近几天虽然他重新上学(已转学)了,但已变得恐怖学校,晚上睡觉还做噩梦,梦见老师打他。

     10月18日早,我们的儿子漆泽文在江西省新余市凌超艺术学校(该校系私立全托学校,下称“凌超学校”)就读,因忘记了关水龙头,浪费了学校的水,该校的主任兼老师陈开英(系校长陈荆发的夫人)在操场晨练时,抓着我们的儿子,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用教鞭抽打孩子背部30多下(见图),腰部、手部、肩部等多处皮开肉绽,有的淤血红肿(公安机关拍摄的照片为证)。陈老师还对孩子的腹部、腿部、胯部等处用脚猛踢,孩子当场倒地,导致孩子左手手腕关节分离(医院X片作证)。整个殴打孩子的过程,陈荆发校长一直在楼上看戏一样观看。事后学校不让孩子将此事告诉家长,而且不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更为残酷的是,陈开英主任用冷水泼孩子的伤口,企图毁灭其罪证,与当年日军铐打我军将士的手段无区别。不是10月20日孩子的外婆去看望外孙,这事就会瞒天过海了。10月21日9时许,孩子的数学老师打电话告知孩子他妈,说孩子在学校做坏事,把厕所堵死了,浪费了很多水,让家长到学校去,赔偿水费和疏通费,不过,对孩子被打一事却并未提及。没想到孩子的生命和身体还没有学校的水重要啊!

     事后,我们找到学校理论,校长陈荆发说:让学生受一点皮肉之苦没什么大不了的,打人是一种正常的教育手段,棍棒之下出才子。打小孩是出于责任,是恨铁不成钢,现在挨老师的教鞭是为了将来不挨警察的警棍。
孩子住院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学校不闻不问。主治医生称,“孩子的伤势过重,而且许多是内伤,一时也难以治愈;另外,因为孩子年纪太小,经过这一事件,会对孩子的性格和人格都造成扭曲,会影响孩子终身。”

  事发至今,校方对此事不仅没有任何悔意,不赔礼道歉,不支付任何医药费,而且态度十分恶劣,称这是他们教育的方法。而且扬言,“新余没有什么事情我们摆不平的!”狂妄之极。
  
     当地几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事毫不重视,有意包庇,互相推诿责任。近一个月来,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某局长竟然说是孩子的错.他们管不了私立学校,打人的不是老师。
  
     我们不禁要问,提倡素质教育就是棍棒教育?《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教育法》就管不了私立学校的校长、主任?他们的儿子读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我们草根阶层的儿子就该任人践踏?可怜天下父母心,可叹人间有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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