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15年高考、中考,给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县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县区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禁止建筑施工作业;6月5日至6月7日,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6月8日12:00至14:30县区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和产生40分贝以上的环境噪声。
二、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县区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禁止建筑施工作业;6月22日至6月26日,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6月26日12:00至14:30县区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和产生40分贝以上的环境噪声。
三、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上林县环境保护局依法从严查处。
四、县区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上林县环境保护局、上林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依法从严查处。
五、举报电话:0771-5223860 1236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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