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论坛
标题:
武汉大学称张在元老师解聘是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09-11-18 21:10
标题:
武汉大学称张在元老师解聘是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img.gif
(22.18 KB, 下载次数: 33)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09-11-18 21:10 上传
张在元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讯 近日,网友戚非子在网上发帖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两年身患重症,已经病危,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却被所在的武汉大学在病床前宣布,终止与其的聘用合同,停止医疗费和住房。
昨天记者联系到最先在网上发帖的戚非子,据她介绍自己是武汉大学建筑系学生,她说:“我是去年从同学处得知张教授病了,春节去看望了他,他当时已经插了呼吸机不能动。”
戚非子说,张教授得的是一种比较稀有的病,名为神经元传导障碍,自己也是上周从张教授夫人处了解到武汉大学在病床前通知终止聘用合同这一做法的,感觉很气愤。昨天张在元教授的妻子陈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张在元教授病情未有好转,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张教授被告知解聘时只有自己陪在身边,在病床前宣布了解聘决定,她说:“他流下了泪。”
据介绍,张在元2005年被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陈女士介绍,武汉大学是在2009年4月30日在张教授病床前宣布解约的,但对于合同到期时间,家属存在异议。
昨天晚上将近11点,武汉大学在官方网站对此事进行回应, 回应称,张在元老师为学校外聘的非全职教师。学校在聘任张在元的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张在元老师“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甲方(学校)为丙方(张在元)提供每月1万元的酬劳,其中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以及工伤等保险和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
对于家属质疑学校在病床前宣布解聘决定,武汉大学人事部负责人称,根据法律程序,在征得主治医生同意,其身体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当面将不再续聘的信息告知张在元老师,当时他本人意识清晰,情绪稳定,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据这位负责人表示,张在元老师聘期已满,属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聘。鉴于张在元老师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院长职责,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终止,不存在学校“提前解除合同”、“解聘”、“辞退”等问题。
另据人民网报道 近期,一些媒体就张在元老师聘任期满不再续聘进行了报道,就此问题,武汉大学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张在元老师与学校是什么样的聘任关系?
欢迎光临 乔贤论坛 (http://qiaoxian.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