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针对海南豇豆农残超标紧急通知 |
中国新闻网 [ 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 ] |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针对海南一些地方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据来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消息,今年1月25日至2月5日,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陵水县英洲镇和三亚市崖城镇等地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对不合格豇豆予以销毁,并根据湖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市场监管措施。 其他一些城市农业部门近日也开展了问题排查。海南省农业厅对此高度重视,接到武汉市农业局的通报后,紧急部署,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加强对农药和豇豆生产的监管;加大检测力度,陵水等县增加速测设备,开展巡查,严把产地准出关;派出督导组,赴豇豆主产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切实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两地采取的措施对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部称,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去年蔬菜农药残留的合格率达到96.4%,中国蔬菜总体上是安全的。这次海南豇豆农药超标虽然发生在个别地方,但也反映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 针对海南一些地方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一是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检测力度,加强产地和销地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和准入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依法推动“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制度的落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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