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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施行 [打印本页]

作者: 乔贤一号    时间: 2010-12-13 10:26
标题: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施行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施行
中国新闻网 [ 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
  从港、澳、台到内地,市场上到处都是阳澄湖大闸蟹的局面将有所改观:阳澄湖大闸蟹《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大闸蟹经营者今后再打着阳澄湖蟹名号卖假蟹的行为将面临处罚。
  
  什么是正宗阳澄湖大闸蟹?《办法》明确,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阳澄湖水域,符合阳澄湖大闸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批准公告和《地理标志产品阳澄湖大闸蟹》国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以“阳澄湖”地理名称命名的中华绒螯蟹。
  
  《办法》规定,阳澄湖大闸蟹销售时应当附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识。取得地理标志使用权的阳澄湖大闸蟹生产者应当在销售前,在指定的交易监管场所,对阳澄湖大闸蟹加施专用标识。未加施专用标识的,不得以阳澄湖大闸蟹名义销售,否则,将最高可被处罚3万元人民币。
  
  阳澄湖大闸蟹享有“蟹中之王”的美誉,深受海内外消费者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是假冒蟹“横行霸道”。曾有人说,苏州水产市场近九成阳澄湖蟹由太湖蟹冒充,即使是在阳澄湖畔买的大闸蟹,也可能是外地来的“洗澡蟹”。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表示,保护办法虽然是地方性法规,但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
  
  此外,苏州还将特别设立“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作为阳澄湖大闸蟹的保护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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