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垄断鲜虾供应 主犯获刑19年后竟大笑 |
潇湘晨报 [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 |
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杨柳 通讯员 王力夫 胡淋伟 2008年,长沙海鲜市场出现一个怪现象:市场鲜虾价格直线上升,而销量直线下降,外地客商不敢来该市场进货,长沙各大超市甚至曾面临无虾可卖的境地。 这一切,都是由于长沙马王堆海鲜市场出了一伙“虾霸”。该团伙从售出的每公斤鲜虾中抽取4至6元不等的手续费,仅在2008年7月至12月,获取的非法利润就高达700余万元。 今日(10月29日),长沙市中院对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一审进行宣判。“长沙虾霸”陈桂明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5年、13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年11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宣判后,陈桂明竟大笑说,“我开心得很,快点带我会看守所。”陈桂明表示不会上诉。在现场提出要上诉的只有在团伙中充当打手的王先春,他认为自己只是听主犯的指令做事,被判9年太重。 【案情回放】 “虾霸”成立虾子公司垄断市场,对经营户暴力相向 2007年10月,陈桂明伙同林妈运、刘荣企图垄断湖南南美白虾的货源供应,为此陈桂明纠集向湖南市场提供南美白虾供应的林武等广东、广西五个供货商,成立“虾子公司”,以垄断湖南省南美白虾的供应。为达到垄断目的,陈桂明相继网罗拉拢罗国荣、邹岳祥投资或以干股的形式入股公司成为股东,不断扩张势力。 同时,陈桂明、罗国荣、林妈运以及“虾子公司”股东为阻止外来虾源进入湖南市场,指使或伙同谢作霖、韩建平及他人对广西北海供应商和不与之合作的黄新年的运虾车辆、司机多次进行打、砸、烧或持枪威胁,制造多起暴力犯罪案件,达到迫使广西北海的供货商停止向湖南市场供货和黄新年加入该公司的目的。 陈桂明还指使刘荣等人加强对长沙南美白虾经营户的监控,并雇请王先春及手下马仔充当打手,对不从“虾子公司”进虾的长沙经营户吴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或人身威胁,制造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件,以震慑长沙海鲜经营户不敢从外地购虾。 以陈桂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湖南省南美白虾经营,抬高虾价作为手续费,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多次实施暴力犯罪,致1人重伤,3人轻伤,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4起,故意毁坏财物6起,共造成南美白虾等物品直接损失373699元。 |
欢迎光临 乔贤论坛 (http://qiaoxian.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