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条例以立法形式破解“择校热”难题 |
中国教育报 [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 |
本报讯(记者 程墨 实习生 李翌)推进“小班教育”,公办校不得跨范围招生,不得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不得将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书等作为新生入学和编班的依据。近日,湖北省人大通过《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以法规形式破解“择校热”难题。 “一个班五六十个人,坐都坐不下,老师怎么可能把每个孩子都教好呢?”面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名校班额“爆棚”的现象,好不容易让孩子挤进一所武汉市示范中学读书的胡女士忧心忡忡。也有一些学生反映,班上人太多了,老师顾不过来。 《条例》规定,在全省推进小班教育,逐步实现按小学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编班;建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县级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学校应按照招生范围对口接收学生,招生办法和新生名单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不仅明确了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举措,还就教育均衡、教育投入等热点问题作出相关规定。条例共有8章,内容涉及学生与入学保障、学校建设与安全、教学教育与素质教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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