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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家鑫案死者张妙丈夫称赔偿太少 会考虑上诉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1-4-23 12:12
标题: 药家鑫案死者张妙丈夫称赔偿太少 会考虑上诉
  (联合早报网讯)针对法院判决结果,记者第一时间电话采访了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
  王辉表示,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我坚决要求判他死刑,而且要立即执行”;4万多元的经济赔偿“给得太少”,以后会考虑要求增加赔偿。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22日15时许,记者拨通了张妙丈夫王辉的电话。
  已经知道审判结果的王辉并没有一点的释然,相反,电话那端的王辉声音显得特别低沉。他说对审判结果并不是很满意。
  王辉说,在审判现场,药家鑫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而药家鑫自始至终一直表现冷淡,“就是听到宣判结果,他也面无表情”。说到这里,王辉更是情绪激动地说,“我真恨不得上去揍他”。
  部分网友表示很同情药家鑫,希望可以给他一个机会,从轻判决。
  对此,王辉态度坚决,表示不可能,“我坚决要求判他死刑,而且要立即执行”。
  “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
  药家鑫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更多人担心的是张妙两岁半的儿子以后该如何生活。这也正是王辉所担心的。提到儿子,王辉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孩子一直吵着要找妈妈。更让王辉难过的是,仅仅两岁半的儿子某天忽然问他:“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
  王辉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孩子,也怕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影响,“孩子太小,他妈妈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
  给儿子盖一个农村的房子
  一审判决中,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对此,王辉表示“给得太少”。
  王辉表示,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当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王辉说“以后会考虑(上诉)”。
  有网友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要为张妙的儿子捐款,并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对此,王辉表示,如果有捐款自己会接受,所得赔偿金和捐款都会拿来供儿子读书,给儿子盖房子,“要给儿子盖个农村的房子”。
  最后,王辉坚定地告诉记者,无论药家鑫是否上诉,自己都坚持要判他死刑,“等他枪决那天,希望媒体都来报道,还我们公道”。
  药家鑫案舆论焦点
  “师妹门”
  药家鑫“师妹”:我要是他,也捅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
  4月1日,这一消息爆出,网友们纷纷留言指责,网友们无一例外地怒骂李颖,称其“心理问题极大”、“这是多么的可怕,一个女大学生竟然愚昧、冷血、冷酷到这种地步”。
  记者根据网帖查询到李颖主页,其个人签名已改为“其实不是逃避,我一直都在道歉,给每一个骂我的人,我也知道自己确实过分,不应该说这样的话,也真心希望大家能原谅我,我真的错了!”
  随后,药家鑫母校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刊发辟谣:我院在校学生中没有李颖其人。为慎重起见,又查阅了我院历届毕业生名单,有一位叫李颖的,已毕业离校,此李颖不是网上发帖的李颖。
  “激情杀人说”
  辩方律师:“激情杀人说”只是个人观点
  3月23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路刚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这一说法受到网友的“炮轰”和受害人家属的不满。
  对此,路刚解释说,他并没有否定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以及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法庭上的辩护意见仅代表个人观点。
  一审法官则认为,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一审结果出来之后,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在微博上与网友进行交流。路钢表示,自己为药家鑫辩护是在履行律师的职责,“就像医生不能拒绝病人,辩护律师也不能拒绝被告”。
  “钢琴杀人法”
  犯罪心理学教授:连刺八刀与练钢琴有关
  百度百科里,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个人简介,一度被修改成“著名犯罪漂白家,对于犯罪漂白有相当经验”。
  祸起3月23日,李玫瑾在央视点评说:“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强迫行为,强迫行为就是:他做的这个动作往往不是他的一种兴趣动作,而是一种机械动作……所以我现在突然明白,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动作,和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是一个同样的动作……”
  “药家鑫案件中,他为什么要原地扎了八刀?我的解释就是这一点跟弹琴有关,他把平时所熟悉的动作非常利索地再现出来,这源于他弹琴的背景。”
  对专家“钢琴论断”的责骂其实有断章取义之嫌。节目中未见任何为药家鑫开脱的说辞,联系前后文便可判断,专家不过在作纯技术性的探讨而已。
  网议法院判决 与民意无关
  网友姜飞(Ozaki):怎么能说药家鑫的死是因为民意?这不是混淆视听吗?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不允许公民就案件进行分析讨论,不能因为公开讨论多了就认为是民意取代了法律。辛普森案沸沸扬扬,是不是可以说民间讨论干预了司法判决?中国的问题在于,法院的法官应该自行隔离,避免受到干扰。可说到底这还是中国司法体制自己的问题,和民意无关。
  网友简军律师 (简军):药家鑫被判死刑,实在是罪有应得,国人基本认可这个判决。但在民事赔偿中,只判决了区区4.5万元。一条生命的价值,难道就只值这几万元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低,其实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新周刊:2011年4月22日,世界法律日,许多年以后,人们会回想起这一天,回想起这一天的上午和两个人:李庄和药家鑫。
  河北省廊坊市网友:有些网民高叫“药家鑫不死,死的就是我们”,表面上看似乎是药家鑫的对头,其实是一丘之貉,因为在药家鑫那里他也可以说“张妙不死,死的就是我”。这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极端化的思维,正是药家鑫与部分网民犯错误的因素之一。如果他们坚持药家鑫的思想方法,那么不过是另一个药家鑫罢了。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驼陀”: 判药死是法律的本分!但对受害方的赔偿太低!
  广州市越秀区网友:药的死,张的死,社会都有责任,因为我们的社会行为在鼓吹一不做二不休。抱着侥幸的心理是源于对法政执行能力的怀疑。我们应该持续地教育生命的可贵,我们的社会也应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只有当人民的生命以及其他的一切得到尊敬,才能制止下一次的犯罪,也望看到药的结局的所有人能引以为戒。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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