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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拟修改兵役法 应对高素质兵员征集难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1-6-27 17:37
标题: 中国拟修改兵役法 应对高素质兵员征集难
[提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适当调整兵员征集范围。删去了现行兵役法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草案增加了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


  中新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张蔚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适当调整兵员征集范围,增加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为军队吸引保留人才。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孙建国表示,现行兵役法自实施以来,在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兵役工作的顺利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也出现了征集高素质兵员难和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的问题。

  为此,修正案草案适当调整了兵员征集范围,删去了现行兵役法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同时,草案增加了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2年内允许复学,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或者毕业后申请担任军官的,优先录取;将兵役登记时间从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每年9月30日提前至6月30日,以便与大学生毕业时间及普通高校招生的时间衔接起来。

  此外,为使军队能吸引保留人才,修正案草案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完善抚恤优待政策。

  草案规定了现役军人的工资制度和休假、疗养、住房等生活福利待遇,规定了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规定了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以及伤残军人、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政策。同时,草案将接受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国防生和其他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的来源之一,拓宽了现役军官的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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