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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9日在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上林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征管增收与争取扶持相结合,正确处理保运转与促发展、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收入与去年基本持平,支出预算有序执行,为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由于受到财政收入任务调整、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发生变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涉及保民生重点支出的投入以及各项支出增长要求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变动较大,需要对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一、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由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由
县级组织财政收入、上级专款补助、决算批复结余结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引起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化,需要对2016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进行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由
(1)安排自治区转贷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4,63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800万元,置换债券额度830万元。
(2)上年结转使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决算批复,我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结转至2016年继续安排使用23,076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截止12月5日,县本级共获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8,562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建投资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目前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及组织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建议将我县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调整为45,100万元,与去年实际完成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收入任务49,520万元相比,减少4,4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营改增改革后地税部门营业税及随税征收税费减收约5,808万元,国税营改增增值税虽然相应增加,但总体来看,全县增值税仍减收约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收3,500万元。二是一次税收减收严重,2015年土地收储工作力度较大,全年入库耕地占用税6,755万元,今年预计入库1,947万元,减少4,808万元。三是退税造成的减收,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退未退1,059万元。四是企业发展不景气导致减收,如糖厂全年预计减收600万元,五大缫丝厂减收338万元,县供电公司减收220万元,区烟草公司上林营销部减收104万元。
由于今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国、地税部门组织收入情况发生相应变化,因此,建议将各部门收入任务作以下调整:(1)国税部门收入任务调整为17,600万元,比年初人大通过预算数12,594万元增加5,006万元;(2)地税部门收入任务调整为18,500万元, 比年初人大通过预算数29,250万元减少了10,750万元;(3)财政部门收入任务调整为9,000万元,比年初人大通过预算数7,676万元增加1,324万元。
经过本次预算调整后,县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由年初预算的211,008万元调整为269,729万元,增加58,721万元,其中:县级组织财政收入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6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6,7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59万元,调入资金减少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630万元。
2.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经过本次预算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由年初的211,008万元调整为269,729万元,增加5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209,508万元调整为241,600万元,增加32,0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1,000万元调整为1,830万元,增加830万元。
(三)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支出。
截止2016年12月5日,自治区核定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4,63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8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额度830万元。
1.新增一般债券3,800万元安排情况
(1)为推进我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安排500万元用于县民族水街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列“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为加大我县扶贫投入力度,安排3,102万元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为推进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98万元用于县金莲湖景区通道南段公路工程建设,列“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政府置换债券830万元安排情况
政府置换债券830万元按规定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偿还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我县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上述支出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四)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截止12月5日,县本级动用预备费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
1. 手足口病防控、山羊布病疫情防控等63万元。
2. “3.12”等各类事故处理经费50万元。
3. 水毁道路维修、危岩治理34万元。
4. 国家赔偿金、诉讼案经济赔偿款等12万元。
5. 各类救助金17万元。
6. 信访维稳经费9万元。
7. 寨鹿村下寨庄麓女河被困人员搜救行动经费、高考应急电源等3万元。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情况
截止12月5日,上级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8,562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145万元。
3. 教育支出4,718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0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5万元。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0万元。
8. 节能环境支出1,420万元。
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60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15,069万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3,028万元。
12.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80万元。
1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95万元。
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43万元。
15. 住房保障支出8,186万元。
1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4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由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事由
(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出台取消、停征和整合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2)今年土地出让计划完成和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未能达到预期,相关政府性基金收入将出现减收。
(3)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事由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以收定支的原则,对相关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进行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根据全县1-1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上级补助到位情况,建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7,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50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2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土地招拍挂成交不理想,交易量低所致);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3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91万元;上年结余调整为7,18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将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3,7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调减了对应安排的支出;调出资金调整为1,8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3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批复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1,2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16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移民补助655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20,1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6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3)农林水支出调整为4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拨付项目产业支农补助款75万元,塘红道路硬化35万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款50万元,水库移民村屯道路建设资金28万元等。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为1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整为223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6)其他基金支出调整为1,52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全县1-11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2,512万元,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7,8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0,289万元,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7,854万元。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方案,年初预算安排了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但改革年内未能启动,需要到2017年才开始实施。
四、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及安排支出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财政要求及《上林县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6年6月对各预算单位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清理盘活范围包括财政总预算、义务教育资金中央特设专户和财政归集户,共清理出2013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7,139万元。
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要求,盘活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要及时安排用于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同时可统筹部分的50%以上要用于扶贫。因此,为按规定用好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拟将其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原项目用途继续使用1,910万元;二是用于年初无预算,新增的支出项目;三是用于消化年度财政暂付款;四是将可统筹部分的50%即2,614万元用于扶贫。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我县相关文件、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一些项目建设经费需要纳入年度调整预算,如城市wifi建设300万元,思览江设计变更增加投资534万元,蚕种场技改专项经费250万元等,合计1,084万元。因为实施进度问题,以上项目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因此,拟将其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提出的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已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情况。此次预算调整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批准的调整预算执行,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安全、预算执行以及政府性债务的检查监督,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上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glin.gov.cn/index.php/detail/czjs/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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