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乔贤司法所接到受害人韦某甲女儿的求助,因当事人家属迟迟未对剩余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希望乔贤司法所能出面解决,不然将带人去围堵当事人家属讨要剩余的医疗费用。乔贤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立马向镇党委政府请示,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镇综治办、司法所、水头村村干等相关人员亲临调解现场,参与了此次调解工作,及时遏制了节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事件还要从2015年7月说起,乔贤镇水头村良才庄韦某乙为了方便出行,在家门口硬化水泥道路通向庄道,该道路需要经过韦某甲家后面。因其事先没有和韦某甲协商成功,就自行修建。在施工时,韦某甲上前阻拦,认为这是自家土地,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后才能修建,韦某乙则认为土地是集体的,自己有权修建道路。后因口角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韦某甲脑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11月6日死亡。 2015年11月7日,乔贤司法所组织了现场调解会,双方当事人家属已协议好赔偿的丧葬费及医疗费用,当事人韦某乙家属已支付了一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于韦某乙已被关押,韦某乙的妻子独自一人挑起家里的重任,所以剩下的医疗费用迟迟未能付清。镇领导通过做韦某乙妻子的思想工作,也很同情韦某乙妻子的艰辛,可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韦某乙伤人的医疗费用还是需要支付的。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韦某乙妻子同意立马支付剩余的三万多元医疗费用。至此,这起因修建道路引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也及时遏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双方也可以安安稳稳过新年。( 黄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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