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中文)
fake tag heuer watches replica swiss watches buy watches online best replica watch cheap fake watches swiss replica rolex replicas rolex swiss rolex replica rolex swiss replica rolex watches replica fake rolex watch fake breitling breitling fake breitling watches replica fake swiss watches replica fake watches quality imitation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 fake cartier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es
搜索
查看: 47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外媒称日本决定将钓鱼岛登记为国家财产(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黄天火 发表于 2010-8-23 14:0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料图:钓鱼岛


视频:日本拟将钓鱼岛等25座离岛“国有化”
据《联合早报》22日报道,日本对周围海域的资源争夺动作升温,不仅日前公开表示年底将与美军进行大规模的“夺岛”训练,21日又有消息称日本政府已决定把25个岛屿“国有化”,以作为“划定大陆架面积和确保海底资源的据点”。这些岛屿中包括日本与中国有主权争议的钓鱼岛。
印上日本“独占”标签
报道援引日本《日经新闻》报道说,日本政府决定在明年3月将其周围的25个岛屿登记为“国家财产”。
据称这个决定是为了巩固日本的海上资源权益,它准备以25个岛屿作为测算大陆架面积的据点,对外明示在这范围内的渔业和海底矿产印有日本“独占”标签,只有日本才能进行开采。
报道称,即将被日本国有化的这些岛屿有三分之一是在太平洋海域上。
据报道,日本政府已决定要将这些国有化岛屿周围的海域归纳入“保护区”。凡是要开采这些海域内的资源,都必须经过日本政府的许可。
报道特别提到了日本与中国有主权争议的钓鱼岛。文中称,“日本政府现在的决定,是要把中国宣示主权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内的久场岛和大正岛作为据点。因此,两岛周围的海域也将是保护区。”
此外,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岛(中国称冲之鸟礁),也在日政府的国有化名单内。
报道还强调,日本政府的岛屿国有化行动,最大动机是为了对抗中国,对华宣示日本的资源主权。
日美计划“夺岛”军演
此前,《读卖新闻》19日报道称,日本和美国计划今年底在西南群岛附近水域举行联合“夺岛”的军演,并标明其假想敌是中国。
日本所称的西南群岛是指日本九州以南、中国台湾以东的岛屿,包括琉球群岛,大东诸岛以及和中国有领土主权争议的钓鱼岛。
据悉,此次军演将模拟日本收复一个被“占领”的偏远海岛,自卫队会派出对地和对舰攻击力很强的F-2战机,F-15战机,还有P3C巡逻机和运输机,同时将从冲绳及附近军事基地抽调250名伞兵参与演习,而美国则将调动第七舰队参加军演。
关于钓鱼岛,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今年5月曾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不可动摇。任何把钓鱼岛纳入日美安保条约适用范围的言行都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接受的。希望日美双方认清这一问题的高度敏感性,谨言慎行,不做有损地区稳定和中日、中美关系大局的事。
此外,中国将冲之鸟岛定义为“礁石”。外交部发言人不断重申,日本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大面积管辖海域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海洋法,也严重损害了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方强调,冲之鸟礁在海水涨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不足10平米,显然属于《公约》规定的岩礁,因此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建造人工设施也不能改变它的法律地位。
早前报道:
08月17日:日媒:美国决定日美安保条约不再直接提及钓鱼岛
08月17日:美国务院强调《美日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
08月20日:日美拟年底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举行联合夺岛军演
08月20日:日美12月“夺岛”演习 日官员称向中国展示能力
08月20日:日外务省副发言人回应军演称:“夺回”用词欠妥

08月21日:日美年底在钓鱼岛海域军演 台涉外部门表示关注
(新闻晨报综合报道 记者 周东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中文)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乔贤论坛  

GMT+8, 2024-11-14 20:57 , Processed in 0.06022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