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拔 部分中小学校长简章
为了深化我县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级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推荐选拔部分中小学校长。为确保此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7个) 1.初中校长岗位(5个): 西燕中学校长、巷贤中学校长、白圩中学校长、 白圩镇覃排初级中学校长、塘红乡初级中学校长; 2.中心学校校长岗位(2个): 三里镇中心学校校长、塘红乡中心学校校长。 二、推荐选拔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各项政策、法令、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尊重教师。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做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聘: (1)受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竞聘上岗的。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初级中学校长(5名) (1)参加竞聘的对象为ZG正式党员,2013年7月31日前任初级中学中层以上领导满2年以上(中层领导含: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导处正副主任、政教处正副主任、科研处正副主任、总务处正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2.乡镇中心学校校长(2名) (1)参加竞聘的对象为ZG正式党员,2013年7月31日前任中小学中层以上领导满2年以上(中层领导含:办公室正副主任、业务辅导员、教导处正副主任、政教处正副主任、总务处正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各村小学正副校长);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六、选拔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宣传发动、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组织遴选、面试、差额考察、酝酿讨论、任前公示和决定任用等九个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2013年7月13日) 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长会议和在上林有线电视台发布招聘简章,进行宣传发动。 (二)公开推荐、报名(2013年7月13日至18日) (1)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只能报1个职位。 (2)被推荐人或自荐人需如实填写《上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中小学校长登记表》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3)被推荐人或自荐人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4)被推荐人或自荐人须于2013年7月18日前持以上有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报名。 (三)资格审查(2013年7月19日) 由公选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推荐选拔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遴选(2013年7月20日) 由公选办组成考评组,开展组织遴选。考评组对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对各职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选拔职位只有五个报考者的全部进入面试,选拨职位报考者少于5名的,至少不低于3名才能进入面试。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人员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2013年7月26日) 面试采取竞岗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差额考察(2013年7月29日) 根据面试的得分高低,按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由县公选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 (七)酝酿讨论(2013年7月31日) 县公选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决定任用(2013年8月上旬)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县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相关职务。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上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中小学校长登记表
上林县公开推荐选拔中小学校 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7月12日
附件1: 上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中小学校长登记表 推荐职位: 推荐方式: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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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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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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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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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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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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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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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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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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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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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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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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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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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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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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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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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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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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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历 |
| 现实表现 和奖惩情况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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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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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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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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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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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主体(组织、群众、个人)意 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本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资格 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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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推荐方式”填写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或群众举荐; 2.“入党时间”栏,民主党派的填写党派名称,无党派人士的填写“无”; 3.“推荐主体意见”栏由推荐单位填写会议民主推荐情况; 4.“本人意见”栏由被推荐人填写是否同意所推荐职位; 5.“资格审查意见”栏由县中小学校校长公选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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