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近日,经过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旅游部门推荐、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审核,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广西有十个县(市)入选,上林县名列其中,是南宁市唯一入选的县。这对推动上林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县按照“生态立县 旅游旺县 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为抓手,高标准、高规格编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筹措资金14亿元,推进“三湖一寨”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路网建设,完善酒店宾馆、农家旅馆、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中心等服务配套设施,逐步构建起现代化的旅游服务体系。创建国家4A级景区2个、国家3A级景区4个、建成1家4星级酒店、4家3星级酒店、全县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区56家,其中3星级以上有10家,建设A级旅游厕所20座。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303.8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7.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129%和51.67%,旅游业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2015年8月,上林县荣登全国第三届旅游业融合与创新论坛峰会“2015旅游业最美中国榜”。9月份,在全国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议上,上林县13个单位入选“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 据悉,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时间。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和新增就业贡献率20%,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等标准验收。通过验收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 此次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县,我县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新时期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与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同步推进,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优化旅游空间配置,开辟旅游业发展新空间,尽快将旅游业培育成全县重要的支柱产业,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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