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中文)
fake tag heuer watches replica swiss watches buy watches online best replica watch cheap fake watches swiss replica rolex replicas rolex swiss rolex replica rolex swiss replica rolex watches replica fake rolex watch fake breitling breitling fake breitling watches replica fake swiss watches replica fake watches quality imitation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 fake cartier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es
搜索
查看: 85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武汉警方实名曝光落网嫖娼卖淫人员 居民叫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黄天火 发表于 2010-7-19 00:04: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梁健珉 2010-07-18 11:49:54 发表于:博客中国





昨日,陈家湾某小巷内,公告上公布了涉黄人员的姓名年龄等信息。本报记者 宋荣成 实习生 傅坚 摄

  据长江商报报道,连日来,武昌卓刀泉南路和雄楚大道交叉处的陈家湾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多名涉黄落网人员被警方实名曝光。
  “小姐”“嫖客”被公示
  昨日早晨,暴雨后的陈家湾一片泥泞,几名中年男子正在看墙上的公告,其中一张7月7日发布的公告上,公布了小姐和嫖客的姓名、年龄。
  6月24日晚,洪山公安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在陈家湾公交站背后小巷处一个招待所,现场抓住一对卖淫嫖娼人员,同时抓获的还有小名“胖子”的休闲屋老板陈某。
  警方实名公布了涉黄人员姓名和年龄。如“小姐”廖某20岁,嫖客陈某31岁,二人被处以一年收容教育。“胖子”因收容妇女卖淫被治安拘留15天,7月6日则因涉嫌收容卖淫罪被转入刑事拘留。收容卖淫的休闲屋老板娘杨某逃走,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
  居民为实名制叫好
  对于这次实名制公告嫖娼卖淫人员,陈家湾居民纷纷叫好。
  老刘一边看公告一边摇头,几年来,他一直为陈家湾涉黄的不良名声感到羞愧。他说,正是这些人员及靠此赢利的“缺德分子”让陈家湾蒙羞,“卖淫太可耻了,就该实名制,让人们都鄙视他们!”
  商户王女士看着公告上的名单说,廖某年仅20岁,太年轻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做出这种可耻事来。她希望警方加大力度净化,环境同时也对年轻人进行教育。
  警方号召市民举报
  当前,重庆、北京等地扫黄行动受到社会的称赞,陈家湾扫黄是否预示武汉警方将掀起一轮扫黄大潮?
  洪山公安分局表示,警方多年来一直很重视扫黄打黑,目前,警方在公告上公布了派出所电话和责任民警方惠文的手机号码。
  警方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承诺对举报卖淫嫖娼的市民保密并奖励。
不合法?
  不合适?
  对方对小姐嫖客实名曝光,在大多数居民的赞扬声中,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此公示似有不妥,行政处罚决定能不能这样四处张贴?被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件中能不能使用真实姓名?
  从事法律事务近20年的顾律师认为,张贴治安处罚决定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违法行为属实,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李律师则认为,根据行政法原则,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退一万步说,即使该行为不违法,作为一种宣传手段,也应隐去真实姓名。”
  他认为,行政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处罚结果只需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四处张贴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记者 王欣子)
沙发
 楼主| 黄天火 发表于 2010-7-19 00:08:05 | 只看该作者

卖淫嫖娼人员被实名曝光,武汉警方涉嫌违法

作者:查俊博客 2010-7-18 11:53:35 发表于:博客中国         


卖淫嫖娼人员被实名曝光,武汉警方涉嫌违法


查俊



  武汉市警方日前在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实名曝光抓捕的卖淫嫖娼人员,号召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此举被指侵犯了被曝光者的隐私。(7月17日《长江商报》)
  警方扫黄,确乎必要,但动不动就把卖淫嫖娼人员揪出来曝光,此举就值得商榷了。
  在纠正违法行为的时候,执法者首先自己不能违法,这当是法治社会的起码要求,可非常遗憾,近期一些地方的“扫黄新闻”着实生猛,有的强迫卖淫女露脸拍照、有的把嫖客按倒在地大声痛斥……像武汉在大街小巷实名张贴卖淫嫖娼者名单,更是一种变相羞辱。人家涉黄违法,被处以治安惩罚或者被收容教育,已经接受法律制裁了,公安机关凭什么再来一个“二次惩罚”?就算这些人犯了罪,基本人权也不会自动消失,他们的人格权利不能被侵犯,隐私应该受到尊重,更何况人家只是一种违法行为。用贴“大字报”的方式来羞辱当事人,这是特殊年代的低级行为,也是法制不健全的活标本。今夕何夕?依法治国深入人心,法制教育四面开花,公安机关作为法律执行机关,更应该模范遵守法律条款。而现行法律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对犯罪嫌疑人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法无授权则不能为”,因此,武汉警方的这个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
  抓到卖淫嫖娼人员,启动司法程序照章处理就是,如果拿人家当“棋子”,想怎么下就怎么下,或者为了显示政绩,就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对卖淫嫖娼人员名单进行大面积曝光,这着实是武汉警方的败笔之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中文)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乔贤论坛  

GMT+8, 2024-11-22 03:51 , Processed in 0.08014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