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中文)
fake tag heuer watches replica swiss watches buy watches online best replica watch cheap fake watches swiss replica rolex replicas rolex swiss rolex replica rolex swiss replica rolex watches replica fake rolex watch fake breitling breitling fake breitling watches replica fake swiss watches replica fake watches quality imitation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 fake cartier watches replica breitling watches
搜索
查看: 130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杂谈] 王琳:用制度保障向上级官员说不的权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黄天火 发表于 2011-5-19 10:3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琳 法学学者
求解“何耘韬式难题”,一在对违法指令的上级领导,也应追究其责任;二在消减上级领导对下级官员的“合法伤害权”,以制度来保障公务员说“不”的权利。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廉江一位高三女生在微博上发帖为父亲喊冤,称父亲执行政府决定却被追究刑事责任。更让人称奇的是,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国土局也在为何耘韬抱不平。
何耘韬案“冤情”何在?原来,在2005年,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因为执行政府指令,在房地产开发商未足额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就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办证意见。今年4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从法律上看,何耘韬并不冤。何耘韬的“玩忽职守”行为是基于执行政府指令而发生,这不假;但他清楚地知道,这个政府指令是项违法的指令。“上命下从”虽然被认为是维系公务员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但对于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公务员法》赋予了下级公务员说“不”的权利。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何耘韬也曾对上级的违法决定说“不”,但说得不坚决。在面对“唯上”还是“唯法”的两难选择时,何耘韬最终抛弃了法律,这正是他应承担违法责任的根源。
何耘韬案之所以引发不少官员共鸣,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唯上”与“唯法”不能两全的时候。“对上负责”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公务员常常缺乏对上级说“不”的底气,哪怕上级的决定明显违法。我们姑且将这种情境称之为“何耘韬式难题”。
“何耘韬式难题”,实则是明规则与潜规则的冲突。明规则强调要依法行政,潜规则强调要依领导指令办事。求解“何耘韬式难题”,一在对违法指令的上级领导,也应追究其责任;二在消减上级领导对下级官员的“合法伤害权”,以制度来保障公务员说“不”的权利。
事实上,何耘韬的“冤”正是来源于有关部门的“选择性司法”。何耘韬本来不冤,他未坚持原则,执行了明显违法的指令,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作出这一违法指令的官员却相安无事。两相比较,不公正感跃然而出。
更发人深思的问题在于,当地政府那些主要官员非要在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在具体执行人已然提出了异议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要做出一个错误指令。这背后如果没有更深的利益纠葛,似乎很难解释。包括廉江市政府等给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求情”公函,也有明显的干涉司法嫌疑。违法仍在持续,司法岂能坐视不理。
沙发
丑女无敌 发表于 2011-5-20 08:57:04 | 只看该作者
难啊!没有几个是真正为人民说话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中文)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乔贤论坛  

GMT+8, 2024-11-26 03:06 , Processed in 0.07388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