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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董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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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贤一号 发表于 2011-1-6 14:4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董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
教育部网站 [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董奇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历史政策和社会转型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区域内不同学校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强弱不均的状况导致了择校热,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基础性质,同时也损害了其公益价值,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省都在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采取的措施既包括学校硬件和师资建设等资源配置方面,也包括对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总体看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大方面:①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制定和实施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着力改造低于办学标准的学校。②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师资水平。③实行区(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④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⑤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通过发展民办教育等措施提供选择机会等等。

  除了以上提到的加强硬件建设、提升师资水平、分配招生名额等措施外,我觉得还有三个方面值得引起重视。①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存在的差距,其缩小和消除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但是由于优质学校已经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具备了优势,它们还有可能继续争取到更多的额外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支持,并使学校间的差距继续拉大。因此,必须要在“托底”的同时注意“限高”,才能达到缩小校际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②老百姓对义务教育的需求表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特点,政府举办的公办教育已无法满足部分家庭对子女接受更优质、更有特色学校教育的需求。因此,需要注意通过发展优质的、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去满足这些家庭的教育需求。应积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坚持把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民办教育。③伴随择校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一些学校为了争取优质生源,设立了名目众多和多种形式的考试、选拔办法,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对其进行治理,那么即使做到了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基本均衡,也仍然不能解决学校给学生带来的沉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等突出问题。

  最后,我认为有必要建立好相关的评估与问责制度。要把各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估各地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上级政府督导下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方面。并将这项工作做得怎么样与对各级政府、党委的工作绩效评估挂钩。这需要相关的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评估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政治的高度、老百姓满意的高度,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履行的职责。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表现不力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或相关人员,要追究领导、相关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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