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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征稿 : 永远跟党走 ——“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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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火 发表于 2011-6-3 01:0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远跟党走 ——“党的民族政策在族乡实践”主题征文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十一五”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南宁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南宁日报社、上林县和马山县县委及县人民政府将在2011年6月在举办永远跟党走—“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实践”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开展永远跟党走—“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实践”主题征文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活动主题
“颂党恩、跟党走、喜看民族乡发展巨变”
二、作品投稿
(一)投稿范围:凡在广西工作、生活的从事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工作者及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和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或在区外工作、生活的广西籍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南宁市三个民族乡的巨变是首府南宁和自治区巨变的缩影,民族乡的发展进步就是南宁和广西发展进步的见证。应征作品要围绕永远跟党走—“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实践”,以“颂党恩、跟党走、喜看民族乡发展巨变”为主题,歌颂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南宁市三个民族乡建乡以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取得的崭新成就,忠实记录民族乡坎坷沧桑,生动描绘民族乡飞速发展的历史,形象体现民族乡发展变化的今昔对比,客观反映民族乡发展中的新人新事、新风新貌;抒发民族乡各族人民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和良好精神风貌,展示民族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G.C.D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唱响G.C.D好、社会主义好、民族政策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乡各族人民的凝聚力,鼓舞民族乡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创先争优,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2、主题征文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文学作品主要以纪实散文、诗歌和报告文学为主。字数以3000字以内为宜,诗歌原则控制在300字、30行以内,散文原则上控制在1200字以内,报告文学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章内容要求真实、生动、感人;主题突出、资料准确,立意新颖、逻辑严谨,文风朴实、语言流畅,感情真挚、事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感染力和说服力。

3、书法作品可选择历代党政领导、名人名家等对民族乡的评价及其所作诗歌、文学作品等为作品内容,提倡自作诗词;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书法作品的尺寸长宽不超过六尺。

4、美术作品画种不限,国画不大于六尺全开,油画带边框不超过2米,版画、水彩(粉画)、宣传画不超过全开纸。

5、摄影作品以反映民族乡建乡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巨大变化为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领导对民族乡经济社会、各民族群众的关怀,深入基层的生活片段;健康向上的各民族风情风貌、民族精英人物肖像;民族乡神奇秀丽的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等。摄影作品每名作者最多可投稿15幅,单幅、组照均可。参展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作品须报送照片和原始电子文件(或照片、底片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凡长方形照片一律放大为长边10英寸(25㎝),正方型照片放大8英寸×8英寸(2O×20㎝),不得装裱。原始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5MB。

6、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投稿不收参评费,作品无需装裱。作者须以真实姓名投稿,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区外广西籍作者请注明籍贯。叙写个人成长的文章须随文附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映单位变化的文章须加盖单位公章。

7、作品必须自创、原创。抄袭、套改他人作品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投稿方式及时间:

投稿人员请认真填写作者登记表(可登陆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w.nanning.gov.cn/下载),投稿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 “民族乡征文”(宋体4号)字样,作品获选登发表时可署笔名。
主题征文作品(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即日起至2011年6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文稿发送到南宁市民委邮箱:
nnsmwzfk@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民族乡征文”命名,纸质稿件左上方注明“民族乡征文”。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即日起至2011年6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摄影作品电子文稿发送到:上林县委宣传部电子邮箱
slxcb5222194@163.com

(四)收稿地址:

主题征文作品: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南宁市嘉宾路1号南宁市政府办公楼2楼10217号办公室,邮编:530028,联系人:刘建安,电话:0771-5536145)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上林县委宣传部(南宁市上林县县委大院,邮编:530500,联系人:李嘉星,电话:0771-5222194)

四、获奖作品选登(展览)规模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南宁市民委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主题征文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金。由上林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入选作品。

(一)主题征文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二)美术书法作品不少于30幅,摄影作品入展作品不少于50幅。

五、作者待遇

主题征文获奖作品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同时,获奖作品在南宁日报上选登,一、二等奖的作者将受邀参加永远跟党走—“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乡的实践”座谈会。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入选作品于2011年6—7月在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展出,并由承办单位发给适当奖励。

主题征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征集活动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5530433,5536145,558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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