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调整的通告 为了加快推进上林县城镇化建设、振兴经济,帮助解决进城务工经商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我办对住房困难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调整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2.5元/平方米,廉租住房月租金为1.2元/平方米;住房面积为40、50、60平方米(一房一厅一卫、两房一厅一卫);同时,对今年申请对象暂不设定社保缴纳标准。 凡在本县无自有住房的城镇居民、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上林籍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经商的家庭凭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到我办申请报名、领取表格,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分配入住。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下班前。 申请报名及提交材料地址:上林县房产管理所办公室二楼住房保障股(上林县大丰镇二级路云马段)。 服务电话:07715225966 18977176355。 上林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qiaoxian.net)。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网站法律顾问:广西通林律师事务所 电话:0771-5222666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