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抱娃女子孩子被摔事件,森哥还有一问! 好久不写文章了,前段时间关于洞朗事件心潮澎湃,标题拟好了却迟迟不下笔,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认为习总这盘棋应该稳妥妥的,不需要担心,就期待着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了!所以当知道会议定在10月18日召开后,我的心情美美的!说你也不信! 本来今天也是高高兴兴的,准备午睡的时候,竟在微信群里看到了上海抱娃女子孩子被摔事件的视频,我当时立马感到蓝瘦香菇,一气之下转发到了好几个群,各群立马就热闹起来了!当然,最具代表性最具理性开展讨论的,还是聚贤庄群。当然各群里大家也都从各个立场、角度分析了该事件,当然该谴责的谴责,该骂娘的骂娘,但经过各个思想的碰撞后,大家都能理性去思考这件事。而网上,上海警方也立马回应该事件,我觉得还是很客观公正的,在这里也想为他们点个赞!根据法律来处置,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不因为你是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因你是所谓“弱势”就可以无法无天!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那个小孩,那一摔真的令人心痛,说白了,如果不是因为这被摔的小孩子,其实我对于那位红衣女子的行为也没有多少好感!话说,我还会看点相!哈!真希望小孩子平安无事,当然很多朋友也表示了对小孩家庭教育的一种担忧,就像南宁的啸林老总黄你妹说的——“我们是应该谴责警察对孩子造成了伤害,但声援一个做错事情的泼妇,就没必要了。她真的顾及自己的孩子,就不会抱着孩子去不断挑衅。谁会抱着自己孩子去跟人干架呢?”――南宁一位小妹老总说的,我很赞同! 题归正传,既然媒体和大众已关注该事件,上海警方也积极作为,据说也把被摔女子和孩子送医院检查就医,后续的事情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而我这里还有一问,希望上海警方再给力一点! 今天除了摔的视频,还有一个后续的视频,我也注意到了!也不知道等会能不能传上去,因为我们的网监真TM厉害!(事实证明,审核不过!不要紧,相信大家都看到过!没有的留言!)先文字说明吧!也就是有个后续视频,红衣女子还瘫坐在地上,群众围观也越来越多,当然拍照摄像的都有,本来这应该来说很正常不过了,一场文艺演出,一位名人出场,甚至是一套可口饭菜,只要你手机有拍摄功能,很多人都会是“朋友圈先吃”!而就在有吃瓜群众拿起手机拍摄的时候,有位警察蜀黍过来了,勒令不许拍摄,过来抢手机还威胁再拍摄就带到派出所,尼玛,似乎当时是把拍摄的群众吓着了,因为之后的视频都是拍别人的裤裆了!我就想啊,那条法律不允许群众拍摄?所谓的隐私?肖像权?我呸!你是人民的警察啊!是人民的,你嚣张什么?你就该接受监督!拍摄影响什么案情了吗?一声恐吓就暴露了今天抱摔的不是偶然性!再想想,如果今天不是有人正好拍摄到了视频发到网上,尼玛的执法记录仪里的视频你会公布给我们看?!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警察朋友,我觉得他(她)们都很帅,很亮丽!这是发自内心的感觉,因为我看到Ta们的所为都是让我觉得必须点赞的!这绝对不是吹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第一,容易多嘛!此处略去不说!而既然你不给群众拍摄监督,如果有相关法律条文也就罢了,但尼玛还通过网上发了这张“警情通报”,还把背景的警徽搞得那么突出!内容如下图—— 当然,这种移花接木、转移视线的把戏我也见多,但这种伎俩也太拙劣了吧?而如果这个警情通报不是当地公安局所发,那这个就是制作谣言,散播谣言的人,上海警方又如何处置?如果不了了之,那些曾经因为发布了“谣言”而被跨省的,他妈妈会不会不高兴?他女朋友会不会不开心?更可恨的,有些所谓的谣言啊,最后证明还真的是“谣言”哦! 好啦!森哥这一问到此,聚贤庄喝茶时间,点赞打赏还是拍砖,你们看着办吧!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qiaoxian.net)。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网站法律顾问:广西通林律师事务所 电话:0771-522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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