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股份合作经营 助推扶贫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扶贫办提出了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持的思路,为新时期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这一思路,上林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大胆探索产业扶贫模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通过“合作社+农户”形式,以直接扶持到户资金、土地等形式入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建立扶贫新模式。 2015年,上林县创新扶贫机制、模式,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和鼓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扶贫对象发展产业,逐步探讨出白圩镇狮螺村塘尾庄股份合作产业扶贫新模式。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塘尾庄位于白圩镇东面,距离镇政府7公里,农户152户,788人,其中贫困30户,132人。耕地面积1106亩(其中水田500亩,旱地606亩)。主要种植水田和甘蔗,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要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61元。 为改变村庄落后贫困面貌,镇党委、政府召开全庄群众大会,仔细分析塘尾庄的实际情况,齐心出谋策划全庄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瞄准市场,选准项目,组建了“益群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庄村民以户加入合作社方式,结束了以往单家独干的农业经营模式,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塘尾庄益群农民合作社共有96户农户,其中贫困户30户,占31%。流转土地350亩,种植透明三红蜜柚,三红蜜柚是种后第三年才结果,所以,第一、第二年,可以套种香瓜和西瓜,让土地每年都有产出,农户每年都有收入。合作社的农户以土地和每户出资6000元入股,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分红。同时,在需要聘用劳务工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贫困农户参与劳动,并付给劳动报酬约70元/天,实现贫困对象参加合作社既有分红,又有“工作”,相当于获得双重收入。为争取让精准扶贫户早日脱贫致富,精准扶持贫困户,以直接扶持到户资金给贫困户入股“益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此模式的基础上,为鼓励本庄的青年不外出打工,在当地就业创业,该庄又流转土地52亩种植沙塘桔和10亩的红枣,由该庄的青年自行组织种植管理,掀起了不出远门就能在家门口就业的新热潮。 二、项目运作模式 1、资金来源:合作社农户以资金或土地入股,一户一股,每股6000元。贫困农户以直接扶持到户资金入股,与合作社签订利益分成协议,实行股份合作、利益联结。 2、管理模式:召开社员大会,成立7人常务理事,负责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购种、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销售。同时,优先安排贫困户到基地劳动,增加劳动收入和提高种植技术水平。 3、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一公开,让社员对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项目运作优势 采取股份合作对推进扶贫开发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优势:一是有效解决贫困户不善经营的问题。二是实现农民组织化。股份合作不同于松散的各类协会,而是一体化经营的实体。三是实现规模化经营。通过股份合作制的运作模式,可以使小而散、农户单打独斗变成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规模经营模式。四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通过合作社运作,不断培育成农业经济实体,再把这种农业经济实体建成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既调整了产业结构,又可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五是“输血”型扶贫变为“造血”型扶贫,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农村大片闲置的土地和荒山荒坡得到有效利用。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实施项目,建立与属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保证贫困群众的利益。七是通过示范带动,提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使贫困户收入稳定增加。八是贫困户的主体作用和以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贫困户产业发展的主体作用和参与意识,逐步由扶人、扶村到扶产业的转变;由给资金、上项目到出主意、给思路的转变,由整体扶到动态扶、定点扶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贫困人口的脱贫主体作用,强化造血功能,发挥扶贫的综合整合下,发挥扶贫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了贫困户产业开发的主体作用,强化了参与意识,使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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