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通常在阳历的4月5日左右。传说战国时期,晋国内乱,晋公子重耳逃难。途中干粮已尽,随臣介子推割下大腿肉熬肉汤献重耳。后来,重耳做了国君,擢升官员时,竟忘记了介子推。介子推辞官隐居绵山。内疚万分的文公去寻觅,发火烧山,欲逼其现身,不料烧死了介子推,在其身上,找到字条一张,上面嘱咐文公:“为君清明复清明。”文公伤心甚矣,厚葬子推,并定下寒食节(清明前一天)和清明节纪念他。
清明节是拜祭先人的日子,老广州会称之为“拜山”。旧地,在清明当天朝早,男男女女都会荷锄挽竹篮或食盒,至祖坟,先除杂草,后锄几个草墩,置于坟手和坟头之上,用以压长白的字条。用红漆填写碑文后,就摆上祭品,再依次点香烛、烧元宝衣、纸张。拜祭过后,奠酒、烧炮仗,最后分吃芋头,寓意“添丁发财”。
另外,新逝者的坟称为新山,广府人习俗,新山要在清明前拜扫,一般在二月二土地诞(俗称社日)之前,有“新山不过社”一说。
讲起广州传统的清明“拜山”习俗,不得不提旧阵时一种由此衍生出来的职业——“山狗”。“山狗”其实是专替人除草、打草墩,做“粗重嘢”(重体力活)的一类人。他们也兼“执骨”迁葬的工作。也就是打开墓穴,将棺木中的骨殖装入“金塔”(又称“金埕”,用以装尸骨的瓦坛),再另葬他处。不过,现在火化普及,甚少土葬,“山狗”这个行业也渐渐消失,问起“金塔”是什么,你后生仔女也没几个知道啦。
最后一种风俗是“太公分猪肉”。以前村民在清明拜祭过后,就会到祠堂聚饮,将用于拜祭的大烧猪分切成约一斤一份,每个男丁都可分得一份,60岁以上的男人可得双份。故此,广州有句歇后语叫“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广州人又会将一些人人有份的奖项称为“猪肉奖”。
随着社会的变迁,丧葬习俗随之改变,拜祭的风俗比起以往也变得很不同。但风俗点变都好,我们怀念祖宗先人的情怀是始终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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